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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被注销 上路最高罚10万

点击次数:2018-05-08 14:46:00【打印】【关闭】

长江网5月7日讯(长江日报记者梁爽 通讯员梅兴吴)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获悉,近日按规定对111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予以公告注销,这些人员持有的证件自

 长江网5月7日讯(长江日报记者梁爽 通讯员梅兴吴)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获悉,近日按规定对111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予以公告注销,这些人员持有的证件自行作废。

  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发证机关注销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一般为以下几种情况:持证人死亡的;持证人申请注销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此次注销的陈明建、刘锋等111人的从业资格证,大多属于证件超期或年龄超限。被注销人员的具体名单,可查看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市运管处工作人员表示,交通运输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人员,如果无视注销情况,继续驾驶营运车辆上路,则属于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运输管理机构可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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