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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和粤桂云贵共同绘制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路线图

点击次数:2018-05-22 22:05:19【打印】【关闭】

近日,交通运输部和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推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珠江绿色方案》),明确未来3年

 近日,交通运输部和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推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珠江绿色方案》),明确未来3年珠江水运推进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并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珠江水运运能大、成本低、能耗小、污染少等比较优势,更好地服务好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和沿江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明确目标
绘制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路线图
《珠江绿色方案》强调,要做到规划引领,统筹协调;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创新驱动,示范带动;政府引导,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部省(自治区)间、各省(自治区)间的沟通与合作,统筹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建立健全珠江水运绿色发展体系,形成政府有效推动、企业自觉行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格局。
《珠江绿色方案》提出,到2020年,珠江水运科学发展、生态发展、集约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水运绿色发展成绩显著,绿色水运体系基本建立,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水运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有力支撑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6大体系 32项任务
推动珠江黄金水道绿色发展
《珠江绿色方案》制定了6个方面的32项重点任务,每项工作任务都明确了具体内容、完成时限、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完善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的修订工作,加快实施绿色水运发展专项规划,加快实施《港口岸电布局方案》和《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布局方案(2017—2025年)》。
二是加快生态航道建设。优化珠江航道布局,突出珠江水运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将生态环保理念和要求贯穿于航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的全过程,2020年底前,完成1-3个生态航道示范工程建设,完成1-3个航道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
三是加快绿色港口建设。开展绿色港口建设,2020年底前,港口绿色低碳水平显著提高,与2015年相比,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2%,单位吞吐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
四是推进运输船舶绿色发展。加快推进船型标准化,2020年底前,过闸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0%,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达到1200载重吨。推进船舶节能环保,鼓励船舶改造油气收集系统和岸电受电设施、加装排气污染治理装备等。加快推进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的开发应用。2020年底前,完成船舶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船舶改造。与2015年相比,珠江水系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6%,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7%。
五是优化水路运输组织。大力推广珠江三角洲集装箱运输“陆改水”工程,继续实施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北江示范项目,加快推进铁公水和江海联运等多式联运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开展铁水联运示范工程,完善主要港区与干线铁路、高等级公路的连接,打通港口集疏运“最后一公里”,拓展港口的经济辐射范围。
六是提升绿色水运管理能力。完善珠江绿色水运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环保监管和能力建设。2020年底前,环保监管机制和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基本建立,船舶防污染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开展对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肇庆港、佛山港等主要港口的环境监测;与2015年相比,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分别下降65%、20%、30%。
依托高层协调机制
开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新局面
《珠江绿色方案》发布后,珠江航务管理局将组织宣贯组到四省(自治区)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同时,依托珠江水运发展高层协调机制,形成联合监管合力,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督查,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共同开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美丽中国,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珠江绿色方案》解读:
问: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近日又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美丽中国。请问,珠航局将如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答: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内涵丰富、意旨深远,对于长江经济带和长江航运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指明了发展方向,也为我国第二条黄金水道——珠江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珠航局将从五个方面将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珠江水运的改革发展中。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到珠江水运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落实《推进珠江水运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珠江水运发展规划纲要》《珠江水运科学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关于推进水运绿色发展,建设美丽珠江的目标任务,全力打造珠江绿色水运。
三是深刻把握交通强国建设的核心要义和内涵,加快开展《珠江水运发展战略研究》,将实现绿色生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为重点,努力构建珠江水运现代化发展的“四梁八柱”,走出一条具有珠江特色的绿色水运发展新路子。
四是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发展,充分发挥珠江水运发展高层协调机制重要作用,研究制定《珠江水运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指导意见》。
五是深入贯彻落实《推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进一步细化推进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全力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制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问:下一步在珠江水运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根据泛珠工作安排,2018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预计9月或10月在广州举行,作为会议组成部分,2018年珠江水运发展高层协调会议也将同期举行。
今年高层协调会议主题为“珠江水运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目前,珠江航务管理局作为高层协调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将坚持“政府引导、统筹协调;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凝聚合力、互利互赢;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服务交通强国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
接下来将重点围绕健全和完善水运发展体制机制、健全互联互通的水运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提升水路运输服务品质、深化区域水路运输合作发展、促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培育对外开放新优势和建立健全区域水路运输保障措施等八方面,充分发挥珠江水运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方面的优势,全面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
问:能否请详细介绍一下目前珠江水系LNG节能环保船型的推广应用情况?
答:近年来,珠航局积极协调,会同水系四省(自治区)交通港航部门推进落实交通运输部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LNG动力船舶等节能环保运输装备在珠江水系的推广应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积极推动西江干线广西段、广东段和中海油等3个LNG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
二是推进LNG动力船建造。目前水系已投入使用的新建或改建船舶32艘、4万多总吨,其中混合动力船28艘,纯LNG动力船4艘、每艘船舶最大可装载干杂货3285吨或140个标准集装箱,是目前全国内河载货量最大的纯LNG动力船舶。
三是推进LNG加注站布局规划建设。西江干线10个LNG加注码头已纳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布局方案(2017—2025年)》,其中广西梧州港首座LNG加注站已投入运营,罐体体积达200立方、加满后可供约15艘次船舶加注。
四是督促西江集团编制了《LNG动力船舶过闸管理规定(暂行)》和《LNG船舶过闸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方案》。明确了LNG动力船“无禁止性限制,有区别性防范”的过闸原则,以鼓励LNG动力的加快推广应用和保障过闸安全。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推进新能源在珠江水运行业的推广运用,促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


问:《方案》各项任务涉及的众多单位和部门之间将如何形成合力,协同联动?
答:2015年,交通运输部与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平台,建立了珠江水运发展高层协调机制。到目前,已成功召开三次高层协调会议。
正是通过这个机制,交通运输部和沿江四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联合发布了《珠江水运科学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推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完善了珠江黄金水道建设的顶层设计。珠江水运发展高层协调机制已成为进一步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推动珠江水运改革发展的重要平台。
珠航局将在珠江水运发展高层协调机制框架下,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地方之间,水运与其他行业相关单位和部门之间,以及水运行业内部航道、港口、运输、海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任务推进情况,分析解决新问题,提出新举措,合力推动珠江水运绿色发展,共同打造美丽珠江。
问:下一步将如何推进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答:目前,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珠航局先后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局内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的制定工作等。全部基础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
下一步,珠航局将按照即将发布的实施细则和监管工作局内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的要求,分解细化《珠江绿色方案》的各项任务,建立完善珠江水运绿色发展项目市场主体名录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做好相关项目的抽查工作。
问:目前珠江水系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
答:近年来,通过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工作,珠江水系在港口码头防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是加大港口节能减排改造力度。通过加强港口技术改造,推进港口“油改电”“油改气”,淘汰老旧作业机械,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的港口装卸机械和运输装备,促进港口作业环境的持续改善。其中珠江三角洲港口群累计配备了457台LNG动力港作车,建成6座撬装式LNG加气站。
二是鼓励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目前,贵港、梧州、云浮、肇庆、佛山、广州内河港等港口的部分码头泊位已经开始建设港口岸电设施;其中佛山港33个公用码头122个泊位中有73个泊位建设了岸电供电设施,岸电覆盖率约60%,主要服务集装箱船舶。广州港配备岸电设施的大小泊位共计186个,其中客运、公务、工作船码头基本完成岸电设施全覆盖。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港、梧州港已有4个码头建设了岸电设施。
三是初步建立了港口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机制。在新建码头和码头改造方面,要求同时做好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水系内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方案》制定工作,督促港口企业按要求落实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目前,西江航运干线上的大部分港口已完成《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方案》的编制工作,其中南宁港、梧州港、贵港港等主要港口已完成建设任务的25%以上。
四是落实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交通运输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建设实施工作顺利推进。
五是加强港口作业扬尘治理。珠江水系内的广州内河港、东莞(虎门)港、佛山港、肇庆港、梧州港、贵港港、南宁港等港口主要煤炭、矿石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干散货码头粉尘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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