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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交警截获180只非法运输的野兔 森林公安介入调查

点击次数:2018-11-12 23:55:20【打印】【关闭】

中新网太原11月12日电(陆祁国 杨亚东)11月11日上午,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七大队在翼城高速收费站截获非法运输的180只野兔。当天,山西省森林公安局中条山分局已对此案展开调

 中新网太原11月12日电(陆祁国 杨亚东)11月11日上午,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七大队在翼城高速收费站截获非法运输的180只野兔。当天,山西省森林公安局中条山分局已对此案展开调查。

  当日上午10时许,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七大队民警在翼城高速收费站执勤时,发现晋L38**J小型货车车厢内放着5个编织袋上,而且袋子上有斑斑血迹,遂询问驾驶人袋子内装有何物,对方支支吾吾了好大一会儿,自称“袋子里装的是药材”。

当天,森林公安已正式受理此案。 杨亚东 摄
当天,森林公安已正式受理此案。 杨亚东 摄
驾驶人的反常表现,引起了民警注意,遂进一步要求其打开编织袋接受检查。经检查,民警确认五个编织袋内装的并不是药材,而是死亡的野兔,大约180只,重量约700斤。小货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均无法出示相关的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和检疫证。经当事人陈述,车上拉了大概700斤野兔,粗略估算大概有180只左右。

  事发当天,高速交警已将此案移交山西省森林公安局中条山分局刑警大队。下一步,森林公安将对野兔来源进行深入调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野兔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受国家保护,严禁非法捕猎。非法狩猎20只以上即触犯法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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