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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交警对快递物流运输企业进行约谈警示教育

点击次数:2021-08-30 15:51:38【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上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沈阳“7·22”较大交通事故教训,防范化解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多发势头

为贯彻落实上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沈阳“7·22”较大交通事故教训,防范化解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多发势头,全力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8月25日,盘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开展约谈快递物流运输企业警示教育会。
全县18家快递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了联合约谈警示教育会。盘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徐亮通报了辽中环线高速辽宁沈阳段“7·22”事故情况;解读了2021年8月17日公安部下发的第19期《道路交通事故预警通报》;解读了《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参会人员表示,这次约谈警示教育会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增强了我们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让我们清楚了如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明白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民警要求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车辆动态监控管控纠违落实要到位,加强企业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增强防范意识落实。严禁车辆“带病”上路,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人上车。要求快递物流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对车辆和驾驶人管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力以赴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加快推进振兴发展营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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